米河镇人民政府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安置区民心路道路项目-成交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采购项目编号:巩财磋商采购-2023-170
2、采购项目名称: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安置区民心路道路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3年08月15日
5、评审日期:2023年08月29日
二、成交情况
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
巩财磋商采购-2023-170-1 1、铁山村安置区外连道路,路线全长 0.493 公里,路基宽度 9 米;内环道路 265.257 米。2、支石村安置区外连道路,路线全长 0.416 公里,路基宽度 10 米;内部道路502 米。 河南亚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 3,400,600.00
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
1 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安置区民心路道路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 王阳 豫241202194321
三、评审专家名单
雷红伟、翟晓丽、王国锋(采购人代表)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收费标准: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豫招协[2023]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规定的收费标准,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:36006元,由成交人支付。
收费金额:36,006.00元
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巩义市政府采购网》《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1.评审地点: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;2.定标日期为2023年08月29日;3.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,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相关规定,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质疑函原件(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)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邮寄件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逾期将不再受理,4.监督单位: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,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,电话:0371-64389803。
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 采购人信息
名称:米河镇人民政府
地址:巩义市米河镇
联系人:刘女士
联系方式:0371-64338248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名称:河南顺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金岭大厦八楼810室
联系人:雷帅
联系方式:18203999778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雷帅
联系方式:182039997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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